想找哪一朵雲?

Monday, October 10, 2016

教育工作者的使命不是“服务”, 更不是“服役”

近期在岛国掀起的“教师离职”课题讨论朝, 其实是一碟油腻的(被翻炒了无数次的)冷饭。炒(吵/潮)来炒(吵/潮)去,就是没有让人真的可以好好下咽的结果……而今天在社交媒体上读到的一篇博文,真的让我经历了从义愤填膺到无限唏嘘的复杂感受。这篇博文的作者, Mr Brown义正言辞地反驳了一位《海峡时报》言论版来信者针对教育工作者(也就是老师)是在提供服务(providing a service)的看法,在我看来, 他彻底地击碎了对方近乎自以为是的谬论,让我看得很过瘾。


身为一名教育工作者,有时候看着一些人对我们的要求实在觉得只有摇头兴叹的份。象是那封言论版来信的作者认为的, 老师是在提供“服务”, 因此应该不惜代价地为“顾客”的满意付出。她还说,身为“顾客”的家长有权利挑选最好的学校提供最优值的“服务”,言下之意就是:老师的职责等同于“服务”, 甚至“服役”,没有埋怨的理由, 只有不断弯腰屈膝来配合家长和学生(只有合理没有不合理)的要求。这样的“盛气凌人”毫无必要,不但无法突出对教育的尊重,更显得无知和蛮不讲理。

试问在学校里服务的老师们除了教学的工作,不都还需要肩负其它职务吗?在这里不冗赘罗列,可是在以学生利益为先的前提下而忙碌的事项可多了。许多关怀学生的同仁对于一大堆的工作始终是甘之如饴的,又或者在一些宣泄后仍会尽力把工作做到最好(拜托,老师还是人啊,当然会累会烦啦……)。可是就算真是无敌铁金刚一般,老师们确实是需要鼓励和支持的,不是被贴上标签来奴役啊……

以前听人说过:“合理的要求是锻炼; 不合理的要求是磨练”,除了觉得幽默,也不可否认这在一定程度上是成立的。只不过,在面对重重考验的当下,老师们不需要被缺乏知识或同理心的人当作可以蹂躏的对象,将我们的专业视为可践踏之物,那未免太令人吃不消了。

别把教育工作者的使命扭曲成“屎命”,让老师快乐地执教育人,那样不是双赢吗?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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